苍南新闻网7月8日消息:“许法官,太谢谢您了,到账短信我收到了,150746.32元一分不少!”近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办公室里的所有法官都听到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的声音。
2012年10月3日,陈某在钱库镇一家再生棉纺厂上班时,右上肢、左小指不慎被绞伤,经鉴定,伤残等级八级。2013年11月4日,苍南法院一审判处被告再生棉纺厂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合计150746.32元。因被告一直推脱履行责任,陈某于今年4月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棉纺厂终于在6月份缴纳全部执行款。收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及时通过法院专用网银账户将款项转给陈某。于是就有了上面一幕。
这也是该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月活动的喜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浙江全省法院从2013年12月中旬到2014年6月底,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惩戒等多种手段,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使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更大成果,苍南法院在专项活动的最后阶段开展了为期20天的“集中攻坚月”活动,针对不同执行对象,分类开展集中搜查、查控、曝光三项执行措施主题活动,共对4家被执行人单位进行集中搜查,对所有46件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查控,对40位被执行人在苍南电视台及温州电视台进行集中曝光,共执结案件40件,到位标的1119289.37元,创造了旧存涉民生积案全部执结、新收的涉民生案件执结80%以上的良好成效。(通讯员 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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