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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发布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

2012年11月22日 21:08:38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22日消息:喝多少酒算醉酒?醉驾判刑会判多久?我县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如何?县人民法院日前举办以“拒绝酒驾,文明驾驶”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集中宣判多起醉驾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去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将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去年5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县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类案件252件,占该院同期刑事收案件数的12.59%,且被告人均为醉酒驾驶。危险驾驶罪一跃成为仅次于盗窃罪的收案第二大罪名。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有关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据测算,普通人喝2瓶啤酒或250ml(约一扎)葡萄酒就能达到醉酒标准,若此时开车上路,便会对社会产生危害,触犯刑法。而普通人喝一瓶啤酒,也极可能检测出酒后驾驶,将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和时速超过20码的电动车均认定为机动车,摩托车醉驾将与机动车同样受罚。

在当天的公开庭审中,被告人张某于11月5日晚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零15日,罚金5000元。而被告人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于10月31日晚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并与黄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当时刘某血液被测出酒精含量达285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8000元。

据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县醉酒驾驶的被告人中,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200mg/100ml以上的占到全部醉驾被告人数的23.41%,被称为苍南“醉驾王”的酒精含量最高者竟高达341mg/100ml。醉驾者安全意识淡漠,而且存在侥幸心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县法院呼吁全县各地加强普法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培育健康的酒文化,从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和谐的社会环境。(记者 方耀星 陈薇拉)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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