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1月13日消息:三年前,他经过山边捡到一把火药枪,藏于母亲家中,三年后,这把枪被警方发现。11月12日,在父亲的陪同下,他向我县警方自首,被依法刑拘,将面临1到3年的牢狱之灾。
投案的男子陈某,21岁,我县本地人,自幼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生活,初中辍学后一直在家待业。三年前他路过藻溪镇附近山头时,在树林边的草丛里看到一个红色塑料袋,他打开一看,塑料袋里面竟有把枪及一个香烟盒,且香烟盒内放置着一些火药。当时,陈某想着拿枪去打鸟玩也不错,就将枪支及火药夹在腋下,带到母亲家中。
见母亲家中无人,他独自躲在房间内,检查枪支是否完整。随后,陈某把枪和火药装到一个红色无纺布袋子内,藏在母亲家中二楼前间靠楼梯口的衣柜上面。
今年11月初,陈某见天气转凉,就想着去母亲家中拿点衣服御寒。他收拾完衣服后,想起枪在衣柜上方,便把放置在衣柜上方的枪支重新拿出来看了下,发现枪仍旧是三年前的模样,就把枪放回原处,自己拿着衣服离开了。11月10日,陈某得知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母亲家中发现了枪支和火药,母亲被接受调查,非常害怕,就将捡到枪的事情告诉父亲。11月12日,在父亲的陪同下,陈某来到灵溪中心派出所自首。
据了解,当初陈某捡到枪支时,并不知道枪支藏在家中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三年内,陈某也时不时的去母亲家中查看枪支是否还在。而今年,陈某在藻溪、灵溪等地看到公安机关宣传持有枪支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他怕自己交出枪支,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出于侥幸的心理,陈某没敢上交枪支,一直将枪支放置在母亲家中。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灵溪中心派出所依法刑拘。(通讯员 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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