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如
不下雨的傍晚,我习惯在晚饭后沿着离家门不远的一条田间的机耕路,漫走、散步,一路送天色入晚,一面迎泥香沁鼻。
机耕路的尽头是新78省道,新78省道的另一边则是桃湖村的500多亩农田。那是一片“古老”的土地,尽管有南宋淳祐元年辛丑科状元徐俨夫栖息于兹,为它平添几许历史人文的韵味,但这却未能改变这块土地上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日晒脊梁汗洗脸”的劳作命运。
让人欣喜的是,这片“古老”的土地开始“苏醒”了,逐渐展露“新容”、绽放“新花”。近段时间以来苍南县的媒体、报刊新闻上频繁出现的“桃湖村”、“土地流转”、“现代农业”等关键词,都在预告着古老的土地正在焕发新的生命力。
一切都缘起于温州市提出的“三分三改”这一涉及农村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举措。桃湖村先人一步,启动土地流转步伐,在地域竞争中抢占到了先机。
于是,便有了我站在机耕路的尽头看到的对面农地里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设计师和工人们在农地上比对着规划图,他们倾力建设的“鸟巢”球形温室已初具雏形,不久后这里将成为各国番茄的联盟地——“番茄联合国”;不远处规整的一座座钢架大棚呈现出整齐的队列,这些钢架大棚将作为铁皮石斛、西红柿、红豆杉的“保温室”,温室里的幼苗借此摆脱自然条件的束缚而得享四季如春的“待遇”……
在率先完成“三分三改”中的“地改”后,村里成立了土地合作社,可供集中流转土地有近500亩,占全村土地的85%以上。但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村里的土地利用率很低,即使由农业大户将土地承包种植,效益也是捉襟见肘。一位老农算了这样一笔账:假设家里6口人3亩地,每年每亩地能种1000斤稻谷,就算拿出去卖,扣掉成本,挣得也不多。如果让种农大户承包的话,一亩地最多也就收到300斤稻谷而已。“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对世代务农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祖祖辈辈留下来宝贵的财富,尽管这些土地“生长”出来的财富微薄得可怜,但却是不能割舍的心头肉。
乘着“三分三改”政策的东风,如今这500多亩的土地,一部分租给浙江百年御珍红豆杉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种植国家珍稀植物红豆杉;剩下都流转给浙江锦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发展大棚蔬菜等新兴农业。未来的规划是要在这片土地上建成集幼苗培育、科技示范、休闲观光等为一体的特色农业园区。
村里成立土地合作社,引导土地流转,并逐步拓展流转规模,让农民以土地入股变身股东。土地流转后,通过出租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可以获取出租收益,而且农业承包公司入驻后,农民还可帮业主打工,按天计算务农工钱,农户也因此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
受惠于政府的“三分三改”政策,土地流转得以实现,土地的主人们除了一年固定的土地租金外,还可以进入流转土地的公司从事一些零活,来增加日常收入,这对农民来说是有赚无亏的事。如今在自家的土地上劳动不仅租金照收,而且还有每天120元的“额外补助”。“划算”、“高兴”、“政策好”是现在村里人口中频说的字眼。土地流转的另一个意义是,激活了农村劳动力资源,除了继续留在地里从事规模种植的农户,富余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被解放出来,从事草席加工、劳务和来料加工等二、三产业,实现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华丽转身。
前段时间,建设中的农业园区里水泥路也通了。散步其间,我遇到村里一位老人,年逾花甲的他说起村里因为这次土地流转而带来的改变,心情显得有些激动和兴奋:“以前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村里会有这么大变化,现在政府政策好,不让我们农民吃亏,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了,原来种地赚的钱也不多,现在土地让这些老板租过去后,地里的收入变多了,村里也能建得更漂亮了,大家心里都很高兴。”
老人的话,道出了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辛勤朴实的农民的共同心声。
我依然在晴天的傍晚,沿着田间小路,轻脚漫步。脚下这片古老的土地虽然静寂无语,置身其上,我却仿佛能感觉到她有泉欲涌,破土将出。随着民生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根、发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喷薄而出的一泓清泉,浇灌的将会是一朵绚烂的“民生”之花!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