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9月10日消息:日前,两地法院又签署了《建立浙闽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全面建立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综合及后勤保障等内容的浙闽边界法院司法协作机制。
为满足浙闽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司法需求,2010年11月苍南法院与福鼎法院签订《共建友好法院协议书》,开始构建常态化的司法协作交流机制。据初步统计,两地法院已共同调解、协助送达案件260余件次,协助执行案件近90件次,此项工作初显成效。
据了解,两地法院司法协作的具体做法有,首先是拓展司法信息共享领域。两地法院建立了涉金融、破产、渔业、少数民族等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及新类型案件的人才智库和调研成果共享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共享内容和渠道建设。
其次是完善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两地法院将司法协作内容涵盖案件管辖、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案件调解、法律适用、文书送达及执行等方面,并协调整合各自区域内便民、调解网络格局,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了各自法院的司法工作网络,共同提高两地法院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
最后是加强司法经验交流学习。两地法院每年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交换司法统计数据,总结交流成功经验,探讨解决审判疑难问题和突出的共性问题,并将成果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还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加强常态化交流,以增进审判经验交流共享、司法调研协作、区域间法律适用问题协调等联系。(通讯员 蔡耀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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