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4月17日消息:为了提高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管理能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县于4月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属单位着重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并重点就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孕育对象信息掌握、把握分层积极推进原则等方面工作作了明确细化。
《意见》要求,各乡镇要对孕育对象信息掌握实行精准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机制,将乡镇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计生员、协管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纳入网格体系,实行“协管员+网格干部+计生员”进行基础信息采集校核、查证验证、落实服务管理措施等工作模式,加强绩效考核,强化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掌握。
各乡镇要规范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及时查验流入本辖区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出对象要认真核实婚、孕、育情况,并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育龄夫妻拟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现居住地应当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并及时将生育服务证办理情况录入《省全员人口综合平台》,通报当事人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要配合提供当事人流出前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流动已婚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按照规定回户籍地办理再生育审批。此外,要注重加强信息互通,特别是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计划生育信息提交、通报、接收、反馈等十项任务的落实,依托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延伸工程,将网络终端延伸到所有社区和村居,并下放用户录入权限,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及时动态更新。
《意见》还提出,全县各地要积极开展市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龙港、灵溪、金乡、钱库、宜山必须创建2个以上均等化服务精品社区,其余中心镇必须创建1个以上均等化服务精品社区,将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供应、优待维权等方面服务纳入政府全面统筹的均等服务中,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免费项目和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乡镇要依托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及其他平台,加强阵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并不断强化积分管理,落实同城待遇,全面打造阳光计生。(记者 李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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