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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6日在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3年03月18日 20:14:22来源:苍南新闻网

 

【专题】2013苍南两会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贤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维护稳定的基本途径,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有力打击各种刑事犯罪。201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72件1612人,批准逮捕813件150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48件2588人,提起公诉1289件2390人,受理起诉案件数同比上升33.6%,审结起诉案件数同比上升32.9%。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巨大压力,我们克服困难,狠抓办案质量,通过实施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和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检委会集体讨论等规定,确保案件审结及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讲究宽严适度,注重办案效果,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批捕、起诉,做到当宽则宽。今年以来,共对63人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同比上升43%,对5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比上升8%,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对重大、敏感的群体性案件,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办理群体性案件的意见,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多数,从宽处理一般参与者。如在龙港镇舥艚社区群体性案件的处理上,我院及时介入调查,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秉持重在化解矛盾的理念,准确适用法律,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肯定。

努力服务地方企业发展。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我院从三方面着手维护经济秩序,服务企业发展。一是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共批捕以企业为犯罪对象的合同诈骗、敲诈勒索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案件13件47人,提起公诉11件111人。二是服务和保障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效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犯罪案件。针对该类案件的具体特点和性质,我院成立金融犯罪案件办案小组,专门负责金融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工作。三是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犯罪的案件,从有利于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角度出发,严把执法界限,讲究办案方法,稳妥办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全国文明示范窗口”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制度,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息诉息访14件,尤其是在十八大等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做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推进执法信息中心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去年7月份,执法信息中心正式授牌成立。深化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工作机制,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和法制教育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托执法办案提出惩防对策建议,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转变侦查理念,提升侦查水平,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件26人。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的大案15件,占立案案件的65%,现职科局级干部5人,占查办人数的19%。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着力查处妨碍发展、危害民生、影响稳定的行业性、领域性窝串案,始终保持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态势。如针对我县群众反映强烈的钱库镇望里社区、新安社区违章建筑问题,通过深挖细查,立案查处了9件11人的贿赂犯罪窝串案,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拆违工作的开展。

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意见,切实加强与纪委、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办案机制,强化办案措施,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2件2人。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介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依法介入调查5起,严查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对尚不构成渎职犯罪的,提出检察意见,促进有关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推进侦查规范化建设。坚持办案质量、效果和安全相统一,进一步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从线索受理到初查、侦查、审讯等各环节,实行侦查一体化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干警,集中优势力量,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二是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备报批制度,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三是严格执行讯(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狠抓安全办案,坚决杜绝不合法的取证方式和手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抓好个案预防工作。在查处职务犯罪后,及时向案发单位通报案件的查处情况,深入剖析犯罪嫌疑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帮助案发单位查找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促使案发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二是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查询结果作为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和招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5批次,涉及301个工程,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对政府主导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如对鳌江标准堤除险加固工程和县城新区“两江一湖”工程进行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四是不断创新预防宣教手段,我院制作的“天地有正气”廉政公益短片获得了“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宣传短片评选活动”三等奖,并通过我县电视台和户外公共平台滚动播放,大力宣传廉政文化,使职务犯罪预防的触角延伸到全县各地。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维护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1人,监督撤案5件5人。对18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9人。开展刑事拘留监督试点工作,加大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促进侦查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加强审判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重点监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裁判不当问题,不断完善抗诉工作机制,共提请市检察院抗诉6件。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重点监督实体不公和严重程序违法问题,共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9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执行监督,拓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超期羁押预警系统,保证超期羁押“零记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全程同步监督制度,共审查执行机关呈报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238人次,纠正减刑呈报不当9人次。规范和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情况专项检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四、深入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会、看教育片、开展检察官宣誓等形式,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严纪律、优作风、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确保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坚持通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岗位锻炼暂行规定”,安排工作满3年的年轻干警参加轮岗锻炼,通过轮岗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深化“师友计划”活动,选拔优秀检察官与市检察院专家型检察官一一结对,开展亦师亦友人才培养模式。四是鼓励干警参与检察理论调研,全年共在国家级期刊发表检察理论文章34篇,其中在国家级知名期刊发表检察理论文章4篇,并有2篇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学术论坛中获奖。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检察工作的决议和专项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同时,我院坚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行“阳光检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来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1、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办案任务重,压力大。2、法律监督在一些领域还发挥得不够充分,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3、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等能力还不够强。4、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效还不够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以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为我县“双海双区”战略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地保障和维护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依法打击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直接侵害企业利益、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对检察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突出问题和重大敏感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着力防范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轻微犯罪刑事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结合办案,加强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和检察建议等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更加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着力查办阻碍科学发展、危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的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密切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配合,推进司法追究与行政问责的工作衔接,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用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勤政廉政。

四是更加有效地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严格监督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积极推进执法信息中心建设,促进行政的廉洁和高效。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互动,促进检察监督与其内部纠错有机结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是更加深入地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办案释法说理等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检察干部进基层活动,进一步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及时加强工作、改进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检察工作的开展顺乎民意、合乎民心。

六是更加严格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内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员正规化分类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加快两房建设步伐,强化检务保障力度,促进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双海双区”战略的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见报告第2页第10行):指检察机关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执法行为,并对执法的环节、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动态管理,形成的执法监督体系。

2、无逮捕必要不捕(见报告第2页第18行):指检察机关在办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或者犯罪嫌疑人正被劳动教养、强制戒毒,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不需要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等情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依法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3、相对不起诉(见报告第2页第18行):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4、执法信息中心(见报告第3页第22行):为县检察院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汇总、管理全县各部门执法信息;对执法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县执法情况;实时监控执法动态,发现非正常执法信息,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号;对执法信息进行筛选、分流,移送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并跟踪处理情况。

5、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化管理(见报告第6页第2行):指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过程中,通过对预防程序的规范化、精细化设计与安排,使职务犯罪预防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跟进,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6、督促起诉(见报告第6页第21行):指针对正在流失或即将流失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懈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7、支持起诉(见报告第6页第21行):指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由于不能、不敢或者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社区矫正(见报告第7页第5行):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9、师友计划(见报告第7页第21行):是县检察院探索开展的一项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借鉴高等院校导师制的培养模式,选聘优秀的检察官为导师,挑选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警为培养对象,通过导师与干警间亦师亦友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拓展检察干警的视野、开阔思路,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的辐射面,增强检察文化的社会渗透性。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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