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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6日在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3年03月17日 23:30:53来源:苍南新闻网

 

【专题】2013苍南两会

苍南县人民法院院长  林向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建设“三型”法院、“五型”机关为重点,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八项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4731件、旧存814件、办结14556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8.72%和37.61%,均居全市第三,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83.74件,全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六,有关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各项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

一、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我县工作大局

加强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司法保障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我县金融综合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司法智慧,调研制定服务我县金改司法保障意见29条,部署服务金融改革创新,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专门设立金融审判庭,积极筹建专家辅助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专业审判工作机制。开展保护金融债权专项活动,出台十大专项措施,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全年,共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票据、典当等涉金融案件4232件,涉案标的额16.8亿元。

服务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落实定向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大力推行差异化处置模式,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执行强制措施,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做好企业破产司法重整工作,制定温州矾矿破产审判工作预案,强化矾矿综合改革司法保障工作,尽力支持企业重组、重整,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严惩建设环境领域黑恶势力。妥善处理阻碍我县大投入大开发大建设中的涉案问题,依法审结了我县第一例串通投标案以及龙港镇三洋村、新兰村、灵溪镇时代都市广场等“村霸”干扰进村落地企业施工等一系列扰乱建设环境案件,有力配合了县委部署的投资环境大整治工作。开展“除恶治乱”专项行动集中宣判活动,对6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营造从严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我县平安建设 “六连创”的目标,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520件,判处罪犯2371人。开展“打黑除恶”、“除恶治乱”等专项斗争,共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涉恶等犯罪案件739件1198人。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了我县望里拆迁事件中查办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18件21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469人,免于刑事处罚3人。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积极做好刑案扩大指定辩护工作,指定辩护总人数位居全省第六位。

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实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积极推行“圆桌审判”,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案审理机制,探索开展社会调查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等相关单位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共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重视和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积极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0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加强审判形势分析,发送涉及计生、金融、劳动争议、危险驾驶、商品房买卖等各类审判白皮书5篇,审判形势分析报告1份。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53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302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85%。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与县政府共同召开第二次府院联席工作会议,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采取发放出庭通知书等形式,做好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

加强诉调衔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在调解协议中设立督促履行、担保履行等条款,提高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378件,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为72.65%、82.98%。强化对驻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调解室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设立在交警、工商、消协、商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委托调解案件成功总数占所受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65%。

三、落实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涉案民生保护。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各类案件7125件,涉案标的额22.56亿元。推行示范性诉讼,稳妥审理了一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变化引发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健全涉家庭暴力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龙港法庭增设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与县总工会构建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了我县一批代课教师起诉任教学校的劳动争议案件。切实发挥国防利益巡回法庭作用,加大涉军案件审判力度,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诉讼服务设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除院机关外,3个人民法庭全部建立起“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申请立案系统,推行网上立案工作。龙港法庭利用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大调解网络资源,建立了网上调解平台。在坚持巡回审判、午间法庭、片区法官和司法救助等现有机制和措施的基础上,开通了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绿色诉讼通道,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弱势群体的诉讼便捷机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执行五大系统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3276件,执结标的额2.09亿元。加快推进网上“点对点”协助查控机制建设,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406件次,反馈信息13936余条,有效执结案件1468件。穷尽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威慑机制,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510余次,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3起,对1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在县电视台设立“执行曝光台”栏目,公开曝光210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个人信息。加大计生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开展计生专项执行活动3次,有效执结77件,执结标的额320余万元。创新非诉执行案件工作方式,在全省设立首家派驻县环保局环保执行站,建立 “裁执分离”执行工作新机制,受到省政府陈加元副省长和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自环保执行站设立以来,共办结案件27件,执结案件标的额60.75万元。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两排查一促进”和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纳入第二批进京访化解范围的9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一批历时多年、省市领导关注的重点信访案件相继化解。依法妥善审理了龙港镇舥艚办事处泮河村村民集聚事件衍生的相关刑事案件,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妥善做好该事件的处置工作,避免造成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及时解决信访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了党的十八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确保公正廉洁为核心,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全院干警坚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本色。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在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周,组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通过邀请县纪委书记上廉政课、法官集体宣誓、观看廉政宣教片等形式,增强干警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继续保持和发展廉洁司法建设的良好势头,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以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抓好业务建设。以周一夜学、读书会、业务培训班等为载体,重视和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清案百日攻坚活动,通过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实行每周单休等举措,提升审判质效水平。以开展各项技能竞赛为抓手,组织开展书记员和法警技能竞赛、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强化审判管理,落实“两会一评查”制度,开展“两评查”专项活动,帮助和督促干警提高办案水平。继续推进归档报结工作,认真开展档案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以激发队伍活力为根本,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荣誉室、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增加图书、期刊数量,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小组,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为干警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条件。结合现有院区改造,加强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和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针对干警审判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实际,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开展谈心谈话,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征文比赛、法院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以服务审判工作为目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两庭”建设,抓好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启动现有院区改造工程,食堂修缮、院区绿化、停车位扩建、档案库房新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等一系列工程相继完工,进一步改善法院整体办公环境。以创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龙港法庭经省高院复评,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实施网络基础设施换代升级和诉讼档案及文书档案的电子制作,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专门组成调研课题组,就恢复法庭设置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形成报告向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作了专题汇报。落实审议意见,着手前期准备,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全力做好我县部分中心镇法庭恢复设立申报等相关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我院特约监督员,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视察法院工作。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水平。落实阳光司法,举办金融审判、劳动争议审判、打击醉驾、商品房合同纠纷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14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民众410人次旁听案件庭审。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也赢得了一些荣誉。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有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支持我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少数法官对法律精神、司法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能动司法、群众工作、息诉罢访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法官办案压力大,身心健康问题亟待重视。2012年,我院累计收案14731件,办案量超300件的法官达17人,占一线法官总数的31.48%,干警的工作负荷和压力很大。三是极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纪律作风不严谨,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常抓不懈。四是案件办理难度增大,案件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双海双区”战略目标,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建设品牌法院的要求,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实施“能动司法工程”。以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引领司法公信。围绕县委“双海双区”战略,从司法理念、社会效果等各个层面落实好能动司法,稳妥审理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严厉惩处建设环境中的黑恶势力,加大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为加快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抓好服务金改司法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通过组建专家咨询库和金融专业陪审员队伍、加大对重点金融债权案件的清理保护力度、抓好市场化体制下的企业破产司法重整工作等方式,做好服务金改司法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涉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调研涉案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使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实施“精品铁案”工程。以提高审判执行的公正性提升司法公信。强化公正意识,认真抓好新修订实施的刑诉法和民诉法贯彻执行相关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审判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裁判文书制作关和审判效果关,提升司法产品的公信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深化诉调衔接,充分发挥调解联系点的作用,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深入落实历次府院联席会议达成的各项共识。合理优化司法资源,推进试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扎实推进“5个系统”联动执行机制和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建设,强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刑罚惩处等各项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合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优化执行模式,探索开展分段执行工作,健全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

三是实施“亮点为民”工程。以提高司法为民的实效性维护司法公信。深入落实便民诉讼二十条,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小额速裁机制,强化民生类案件的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完善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各项便民举措,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强司法为民的细节关注和落实。深化阳光司法,完善网上案件查询、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着力构建公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平台,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实施“规范提质”工程。以提高法院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司法公信。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完善“两会一评查”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依托制度+科技的方法,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依法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评议庭审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五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以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保障司法公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从优待警,关注干警的心态健康和心理疏导。完善各类岗位人才培养机制,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快人才培养。抓好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确保完成预定工期建设进度目标。以创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为载体,加快人民法庭建设步伐。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为法院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扎实工作,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为服务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建设“双海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苍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1、“三型”法院:是指服务型法院、公信型法院、学习型法院。(见报告第1页)

2、“五型”机关:是指责任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率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廉洁型机关。(见报告第1页)

3、“三项重点工作”: 2009年年底,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简称政法系统的“三项重点工作”。 (见报告第1页)

4、“八项司法”:2009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的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见报告第1页)

5、服务我县金改司法保障意见:全称为《苍南县人民法院关于为苍南县金融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9条,从依法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措施、严惩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金融审判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做了系统设计安排,内容涉及金融审判领域的各个方面。(见报告第2页)

6、“圆桌审判”:是指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庭审中,采用圆桌审判席和书形被告席,积极营造“零距离”接触环境,促使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见报告第3页)

7、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指民商事一审调撤案件占民商事一审可调撤案件结案数的比例(不含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案件)。(见报告第4页)

8、片区法官:是我院金乡人民法庭在深化便民诉讼、加强群众工作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是指实行法官划分片区联系乡镇、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见报告第5页)

9、执行五大系统:为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2010年2月浙江省综治委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运行“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等五个工作系统综合治理执行难。(见报告第5页)

10、“裁执分离”: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9日对外发布《关于办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了“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具体指,作出裁决的机关与执行裁决的机关相分离,即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人民法院予以监督支持。(见报告第5页)

11、“两排查一促进”:是指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组织开展的“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专项活动。(见报告第6页)

12、“两会一评查”: 是指审判执行质效评析会议、发改案件评析会议和案件质量评查。(见报告第7页)

13、“两评查”:最高法院于2012年3月份下发《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法院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见报告第7页)

14、归档报结:是指案件审理、执行结束后,承办书记员将该案的诉讼(执行)文书材料,按照归档质量要求整理立卷并移交本院档案部门检查合格后归档,该案件即属报送结案完毕。(见报告第7页)

15、便民诉讼二十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全市各人民法庭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于2009年8月18日出台《关于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便民诉讼二十条”。(见报告第10页)

【编辑: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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