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的父老乡亲们和新苍南人朋友: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两富(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浙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县实施“双海双区”战略,建设浙南闽北最具活力的工贸生态滨海城市的利民之举。近年来,我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与文明创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乱搭、乱堆、乱建、乱丢等情况还较为严重,不讲秩序、不讲卫生、不讲公德等行为也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有损苍南的对外形象。
为改善城乡环境,深入推进以“城六大”、“农六大”为抓手的“两城示范、十镇联动”文明创建工作,加快建设“绿色苍南、美丽家园”,县委、县政府将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出台了〔2013〕1号文件《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打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方位打造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滨海生态强县,提升“浙江南大门”形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主人翁姿态和务实的行动,按照“一年出形象、两年大改观、三年上水平”的总要求,在城镇区域以实现“五创五化”为目标,即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城、省级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全国及省级文明镇,推进洁化、绿化、美化、亮化、有序化,在农村区域以实现“四个无”为目标,即基本无垃圾落地、基本无赤膊房、基本无乱堆乱放、基本无乱搭乱建。以实际行动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
“洁美环境,人人有责”、“克服陋习,走向文明”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苍南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踊跃参与,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做到“三管住、三不乱”(管住嘴,不随地吐痰;管住手,不随手扔垃圾;管住脚,不践踏草坪绿地;不乱停放、不乱贴画、不乱摆摊设点),克服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一个文明的苍南人。同时,要积极主动劝阻并制止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为综合治理工作献计献策,做到“人人爱清洁,处处讲文明”。
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自己所在的小区、村庄、社区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积极投身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中来,向“脏、乱、差”告别,向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共建“绿色苍南、美丽家园”,为苍南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路更畅、人更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苍南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