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1月8日消息:11月6日,龚某因涉嫌抢夺被警方刑拘,这也是他4年来第四次进班房。
21岁的龚某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久而久之便成了一名街头“小混混”,4年来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却屡教不改。
10月28日下午,龚某在灵溪镇一溜冰场碰见一个中学生,骑着一辆很新的电动车停在路边打手机,就想把这辆车和手机弄过来然后卖掉弄点钱花,于是便上前向这名学生“借”手机。在成功借得手机后,龚某又向其“借”车,遭到拒绝后,龚某上前一把将学生从车上推开,骑上车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当天晚上,龚某将这辆电动车以850元出售给一个过路人,而手机则留下自己用。此后,龚某故伎重演,先后抢得4辆电动车和3部手机。
接到学生的报警后,灵溪中心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布控,于11月4日下午将龚某抓获。(通讯员 罗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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