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苍南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社会新闻

事关烟花爆竹 苍南最新明确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026年2月6日消息:春节临近,今年苍南哪些地方可以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怎样能买到正规安全的烟花爆竹?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哪些问题?日前,县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存放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限制燃放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本县建成区,具体范围为苍南大道(灵沙公路)以西,横阳支江以北,城西南路以东,苍南大道与温福铁路交叉口-城中北路-104国道与城西南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限制燃放时间:上述区域内,全年除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外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下列地点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除烟花爆竹经营者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组织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烟花爆竹制品不得超过30千克。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577-64766119(县应急管理局);非法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苍宣)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