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学前教育释放“幼有所育”新利好 已收取的幼儿园将在20日前全部退费到位
苍南新闻网2025年9月10日消息: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不仅关系儿童健康成长,更关系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就此,我县对如何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苍南县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免除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大班或混龄班年满5周岁在籍在读适龄儿童;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大班或混龄班年满5周岁在籍在读适龄儿童。
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是按照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代管费)执行。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是参照当地同类型(或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标准:省一级幼儿园为650元/生·月,省二级幼儿园为550元/生·月,省三级幼儿园为45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为400元/生·月。
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读的适龄儿童保育教育费直接免除;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读的适龄儿童,需公示本园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收取时直接免予收取,严禁先收后退。已经收取的幼儿园,在9月20日前全部退费到位。
苍南县公民办幼儿园小班、中班、混龄班(5周岁以下)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