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闽边界法援异地协作机制显成效 跨省维权少跑腿 司法为民有温度
苍南新闻网2025年7月25日消息:在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实践中,县司法局与福鼎市司法局创新推出《浙闽边界(苍南-福鼎)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通过标准化流程、数字化联动和跨省资源统筹,成功破解了跨省法律援助“时效难”“协调难”问题,成为基层司法系统践行“为民务实”要求的生动范例。
近日,随着法槌落下,浙闽边界首例跨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完成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朱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接受判决结果,该案件的圆满结案标志着由福鼎、苍南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建立的跨省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获得实践成功。
2024年11月,福鼎籍朱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苍南县公安机关刑拘,面临审判时,其家属因经济困难向福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福鼎市迅速启动协作机制,转交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中心接案后迅速激活“异地办案绿色通道”,当日完成案件受理审查,优选具有跨省办案经验的法律服务团成员律师,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响应速度。承办律师仅用7天时间完成阅卷、会见、法律分析及沟通工作,最终促使朱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案件高效办结,获得受援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县司法局此前已在省际法律援助协作方面进行过积极探索,与四川古蔺、贵州桐梓等5省多地签订过协作协议。此次与福鼎市的合作进一步优化了跨区域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明确15项标准化流程和6类协作事项,构建案件快速流转的闭环管理体系,并依托“浙里办”“闽政通”等数字平台,推行“线下预审+云端申报”服务模式,极大压缩案件协作周期。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表示,通过建立一支由两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团,实现两地法律援助资源整合与共享,从而为浙闽边界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跨区域法律援助服务,争取让群众少跑路、律师少跑腿,让大家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加速度。(记者 吴银林 黄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