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我县通报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案例
苍南新闻网1月31日消息:近期,县应急管理局持续深入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该局通报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近期,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灵溪镇大观村双台街某百货店仓库查获配送员李某某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40箱。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条第三款规定,涉嫌危险作业罪。根据有关规定,将李某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县公安局决定对李某某执行拘留,送县看守所羁押。
案例二:
近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桥墩镇某烟花爆竹店负责人庄某某在核准的地点以外经营烟花爆竹。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在核准的地点以外经营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庄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近期,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线索,在沿浦镇南堡岭村与龙澳村交界处一简易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469箱。该民房内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根据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将该线索和有关佐证资料移送县公安局。目前,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对该起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购买、燃放将迎来高峰期,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对一些不安全行为一定要警惕!(苍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