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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一再生资源公司被罚28.5万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7日消息:再生资源变废为宝原本是好事,日前,我县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却收到高达28.5万元的罚款单,怎么回事?

  该公司主要从事餐厨垃圾回收加工,已办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验收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9月28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运营中,燃气锅炉也在运行,燃气锅炉排放口废气采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浓度为443mg/m3,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许可排放限值50mg/m3,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现场拍照及录像,并做了勘查笔录。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2023年10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以上违法行为。2023年11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要求听证,但提交了陈述报告。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依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综合超标污染物数目、超标污染物种类、超标状况、小时排气流量、排放区域、大气超标排放时期敏感度、环境违法次数和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不良影响等裁量因素,同时鉴于该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到位,锅炉废气已达标排放,2023年1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予28.5万元罚款。(通讯员 洪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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