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房地产新政“温10条”来了!
苍南新闻网12月12日消息:近日,市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温房联办〔2023〕2号),从企业端和消费端出台了10条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这10条支持政策包括:合理确定土地供给、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推行企业“白名单”机制、加大减负增效力度、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继续实施商品住房换购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落实住房交易税收政策、优化销售方式支持住房消费。
合理确定土地供给。优先安排有较大市场需求、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地块供应。科学研判市场需求,优化土地规划条件,适当放宽高低配、容积率等限制,引导企业开发差异化住宅产品,满足市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中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支持建设好房子等。
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房票记载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持有的“房票”可以抵首付。房企可向属地申请将未兑付“房票”金额计入重点资金监管额度。纳入重点监管额度的未兑付“房票”兑现时,资金必须直接转入该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以上相关事项须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在对当地“房票”政策予以评估明确后方可实施。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大缴存职工家庭改善型住房支持力度,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下调为30%。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年龄未满35周岁的新市民、青年人,在县(市)行政区域内购置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贷额度在按规定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可附加5万元共富安居额度。
优化销售方式支持住房消费。优化商品房销售方式,企业可选择实施摇号、先到先得等开盘销售方式,试点“准现房+订单”销售模式。优化商品住房价格会商服务机制,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和调价。对于低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可根据项目及市场情况自主销售。积极谋划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工作,大力推行“房票”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应用。(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