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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之争引出虚假诉讼 检察官耐心开导 父子俩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3日消息:父亲声泪俱下控告儿子夺走房产,儿子坚称20年前法院已将房子判给自己,父子俩到底谁说了谎?近日,县检察院办理了该案。

  时间回到2019年底,我县的陈老伯感觉自己年纪大了,打算将名下2套房产,平分给4个儿子,却发现其中1套房产竟在2017年被大儿子陈某登记到自己名下。

  面对陈老伯的询问,陈某咬定,房子在20年前,父亲就分给了自己,且法院也判了。陈老伯查看法院判决书,顿时傻眼:这个宅基地明明是自己买的,怎么成了儿子的,这是假的!陈老伯一纸申诉信递到了县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调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真相浮出水面。陈老伯之前通过购买余某的地基造了房子。2017年3月,争议房产的原土地所有人余某因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因一直未变更登记导致该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作为余某名下财产被查封。收到法院查封通知的陈某,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及确权之诉,请求法院判决该房子产权归属于自己。

  因余某长期在苏州生活,陈某只能电话联系上余某,声称需要其签一份购买地基的证明。因陈某系陈老伯的儿子,余某没有多想,直接在陈某邮寄过来的已经拟好的证明上签字捺印。

  2017年12月,到了出庭的日子,余某因事并未出庭,陈某提交了购买宅基地证明。面对法官质疑,陈某坚称自己曾到现场向余某购买地基,遂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房子归属其所有。拿到判决书之后,陈某立即去房管局进行了登记。于是房子就这样“光明正大”地成了陈某的。

  承办检察官还向当时购买宅基地的几名见证人一一核实,见证人们均表示,购买签字时陈某不在现场,地基是陈老伯购买的。

  经充分调查,承办检察官认定陈某涉嫌虚假诉讼罪,遂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面对陈某的质疑,承办检察官解释:“房子当初是你父亲购买地基并建成的,房子所有权人是你父亲,不是你。你父亲将房子交由你使用,并不代表赠送给你。你明知地基是你父亲购买的,却又谎称是你购买的而去法院起诉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行为已经涉嫌虚假诉讼罪。”

  考虑到本案涉及父子亲情、家庭伦理,与一般虚假诉讼案不同,提起公诉后陈家父子的亲情将再也无法修复。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耐心开导,父子俩达成了和解。因陈某自愿认罪认罚且有主动投案情节,承办检察官依法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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