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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告 (第48号)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病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严格贯彻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一步抓好“外防输入,内强管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及以上会议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管理聚会活动。实行“喜事缓办”,确需举办的,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向所在乡镇报备;实行“白事简办”,白事须严格按照苍南县防控办2021年47号通告要求执行。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不承办单方举办的5桌及以上聚餐活动。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三、严格守牢防疫“小门”。所有封闭式小区、楼栋、门栋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开放式小区应临时性围合或设置警戒线,并严格落实“测温、亮(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

  四、严格管理重点场所。进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做到“测温、亮(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所有经营类场所一律亮(扫)温州防疫码。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对机构内人员,提倡视频探视,提供温馨服务。

  五、严格管理药物销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如有违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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