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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大峰谷价差 建立“尖峰”电价 本月起部分电价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20日消息: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全省分时电价政策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我县部分电价政策有调整。

  据悉,分时电价机制是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特性,将一天划分为尖峰、高峰、低谷各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本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其中,政策完善了以下内容:优化时段划分,具体表现为,尖峰: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高峰:8时至9时、13时至15时、17时至22时;低谷:0时至8时、11时至13时、22时至24时。

  在此基础上,夏季的7月和8月及冬季的1月和12月的13时至15时再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拉大峰谷价差,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大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

  相关部门提醒,这次电价虽然只针对大工业用户调整,但因其用电量占社会总用电量的比重较大,在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后,大工业用户更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只要多用低谷电就能省下不少钱,反之则会加大支出。(记者 叶娜娜 黄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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