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混投,罚! 苍南开出首批罚单16张
今年2月,苍南启动垃圾分类专项督查行动,地毯式排查餐饮单位、封闭式小区等相关主体垃圾分类的落实情况,要求未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对限期未整改的作出行政处罚。截至目前,苍南已开出首批垃圾分类罚单16张,处罚金额共计7400元。
苍南钰门餐饮有限公司是此次收到罚单的单位之一。2月22日,经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桥墩中队督查,该公司存在餐厨垃圾与纸巾、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问题,被责令于24小时内整改完毕。但是当执法人员开展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到位,于是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处以罚款500元。执法部门动真格,引起了钰门餐饮公司的重视。该公司立刻整改到位,最后通过了第三次督查。“高频率督查加上处罚,倒逼我们增强垃圾分类意识,督促我们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公司负责人吴强说。
“苍南垃圾分类已于去年打通前端设施设置、过程分类收运、终端分类消纳等三大环节,如果不能有效落实分类投放这一前端环节,后续两个环节都将大受影响。”苍南县市容环卫指导服务中心主任陈荣锋说,苍南餐厨垃圾处理终端已于去年底投用,运行近3个月以来,发现终端餐厨垃圾中常常混有金属、塑料等垃圾,为后续处理造成较大影响。“为确保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运行顺畅,源头分类督查势在必行。”
据悉,苍南此次垃圾分类专项督查行动将截至4月底,执法人员计划实地探访各餐饮单位、28个封闭式小区等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重点查看垃圾收集设施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清运等情况,针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现象,执法人员将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整改到位的将给予行政处罚。陈荣锋介绍,今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垃圾分类管理将更加规范,他们希望通过首批罚单,提醒垃圾处理相关单位及时适应垃圾分类管理新形势,推进垃圾分类“一分到底”。(温州日报苍南分社记者 林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