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2013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一)各阶段教育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1月4日至5日,成人双证制毕(结)业考试;
2014年1月9日至12日,普高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18日至19日,会考阅卷;
2014年1月13日至14日,初中段九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2014年1月15日,小学段一、二、三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2014年1月16日,小学段四、五、六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
2014年1月15日至16日,初中段七、八年级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高一、高二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职会考;
2014年1月20日至21日,高三期末教学质量检测;1月22日,阅卷;
2014年2月11日至13日,高三第一次适应性考试;
(二)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月17日至19日,学生品德评定、家访、学期工作总结等;
1月1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日),幼儿园、托儿所开始放假;
1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日),中小学开始放假,师生离校,寒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2月13日(正月十四,周四),教师集中,学校部署新学期开学工作;
2月15—16日(正月十六、十七,周六、日),学生报名注册,始业教育;
2月17日(周一,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复习迎考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学习内容的梳理与提炼,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复习方法的指导;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各学科的学生作业量,要严格控制各学科尤其是毕业年级的教学强度,严禁以练代教,以考代复;要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对后20%学生的辅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校在督促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后,要统一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教师教育教学反思等工作。
(二)及时报送年度总结材料。各学区、各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全面总结各项工作,真实反映学区、学校2013年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真实、准确表述各种数据,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各学区、直属学校的总结材料要于1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事务”栏报送到县教育局办公室。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学区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开展家访和“送温暖”活动。学校要精心组织家访活动,进行一次普遍性家访,要把特困生、学困生、心理问题学生作为家访的重点,把家访情况及时记录到教师家访手册上;承担“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的教师,要认真做好“代理家长”工作。春节前后,组织人员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重病教师及家庭困难教师,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协调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面临的矛盾。
(四)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必须在放假期前集中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重点就道路交通、饮食卫生、防火以及“文明上网”等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提出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具体要求。要强化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邪教、反封建迷信教育,防止低级趣味书刊、不良营业网吧、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提高学生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
(五)严格执行“减负”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有关减负政策,科学合理安排寒期作业,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给学生排名。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各类办班活动。在保证学生休息的前提下,学校应让学生利用假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读书活动,让学生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轻松愉快的假期。
(六)全面落实教师各种待遇。各学校要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和向一线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合理有效发放。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校长年度目标考核、骨干教师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学校党组织、工会要及时组织人员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重病教师及家庭困难教师,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七)组织开展学校防范工作。本学期结束前,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学校安全工作,针对当前雨雪冰冻天气,适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恶劣天气来临时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证1名学校领导在岗带班。要组织一次防火、防盗和安全大检查,要对学校现存危房、消防通道、校舍设施、锅炉房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要做好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等校产的安全防范工作。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前后时间,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全程监督管理在建工程,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觉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债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禁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举行各种类型的补习辅导班。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各校不得组织教师开展公费参观、旅游、疗养等活动。违反规定的将严格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并按有关条例惩处。同时,要及时掌握师生动态,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维护教育队伍稳定。县教育局设立假期举报电话:64751553(监察室),64761645(办公室)。
(九)认真落实好寒假值班工作。各学区、各学校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各学区、直属学校的值班人员安排表,请于1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值班电话:64761645,传真:64769843。
(十)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在假期中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下学期工作思路,尽早做好校舍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和学校用品的添置工作。要及时与新华书店沟通,提前安排好下学期教科书的库存和保管工作;要积极做好省市地方教材及学生刊物征订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小学生世界》等刊物及初三、高中段的《时事》杂志的推荐和征订工作。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2013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
苍南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
2013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
(2014年2月—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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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
日期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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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月10日—2月16日 |
行政会议、教师报到 2月15-16日(周六、日,正月十六、十七)学生注册、始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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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月17日—2月23日 |
2月17日(周一,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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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月24日—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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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3日—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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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月10日—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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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月17日—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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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月24日—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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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月31日—4月6日 |
4月5—7日,清明节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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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月7日—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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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月14日—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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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月21日—4月27日 |
期中考试;4月26—27日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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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月28日—5月4日 |
5月1—3日,劳动节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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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月5日—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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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月12日—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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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月19日—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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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月26日—6月1日 |
5月31日—6月2日,端午节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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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6月2日—6月8日 |
6月7—9日,全国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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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月9日—6月15日 |
6月14—15日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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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月16日—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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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6月23日—6月29日 |
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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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6月30日—7月6日 |
学期结束工作,7月7日暑假开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