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政务信息  ->  信息公告  -> 正文信息公告

关于灵溪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一、项目概况

灵溪镇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坐落于灵溪镇后垟村(环城南路),共257套,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二、销售价格

实行“一房一价”,均价暂定2900元/平方米。

三、销售对象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必须具有灵溪镇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满5年(截止日2012年8月31日)的已婚人员(含离异或丧偶)或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申请人须以家庭为单位,同一户内只能申购一套;

2、无房户或现实际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苍南县2011年度灵溪镇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标准25855元的80%,即20684元。

四、申购时间  4月16日-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购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管委会。

灵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