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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务人员门诊刷卡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随着今年7月1日新的《苍南县国家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及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开始施行,我县公务人员到定点医院门诊时,可以刷卡了。此项制度的实施己有两个月时间,也深受我县公务人员的欢迎,前来了解该制度详细内容的咨询电话不断。为了更好的使广大公务员了解我县医疗门诊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苍南县国家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及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享受对象:

所有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人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即医疗保险证上“医疗类型”为“公务员”的。

二、报销办法:

在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刷卡结算。转外地门诊的须事前到县劳动保障办事中心(社保大楼一楼窗口)核准,转温州、杭州、上海无需核准,报销比例在本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

在本地非刷卡的定点医疗机构及转外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季度末(即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最后十五个工作日到劳动保障办事中心办理报销。费用较少者可以半年度或一个年度报销一次。

三、待遇标准:

一个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当年帐户支付完毕后,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补助;

1.在1000元以内(含)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70%,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补助80%;

2.1000元至2000元(含)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60%,退休人员补助70%;

3.2000元至3000元(舍)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60%;

4. 30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40%,退休人员补助50%;

四、就诊流程:

1.挂号时请出示社会保障卡。

2.就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及门诊病历等材料,并接受医务人员的核实。

3.交费时必须再次出示社会保障卡。

温馨提示:1、大额的医疗费用列入稽核监督范围,特别是每月超2000元,第三个月超3500元,每半年超5000元的,刷卡将被限制,并列为重点稽核对象,须另报病历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予以取消限制。

2.如果出现不能刷卡,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您的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上,请及时与所属单位联系;卡已损坏;您此前的门诊消费已经超限。

3.有社会保障卡和医疗保险证遗失的,由单位做好统计并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医何证补办须提供单寸照片2张),报劳动保障办事中心补办。(陈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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