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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五年审理涉黄刑事案件92起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0月15日消息:随着社会转型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多元化趋势,一度销声匿迹的卖淫嫖娼现象近年又“死灰复燃”,且“迅猛”发展。为此,我县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了多起重特大组织卖淫犯罪案件。近日,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五年涉黄案件审判情况。

据统计,2009年1月至2013年9月,县法院共审理涉黄刑事案件92件,其中,组织卖淫案件35件,涉案被告人达9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有12人,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4人,仅有2人被判处缓刑,外地籍被告人共60人,占总数的62.5%。而容留、介绍卖淫案件共有57件,涉案被告人达79人,本地户籍被告人占了91.1%,8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仅2人被判处缓刑。

县法院审理发现,组织卖淫案件呈现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等特点,且多为团伙作案。灵溪“北冰洋足浴休闲中心”组织卖淫持续时间长达3年,提供卖淫嫖娼多达2万余次。灵溪“金沙湾足浴服务部”组织卖淫持续时间长达两年,提供卖淫次数1.5万余次。龙港“东北帮”组织卖淫团伙在形成的两个月时间内就迅速形成规模,涉案人数达到18人。这些重特大组织卖淫团伙案件规模大、犯罪持续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但容留、介绍涉黄犯罪规模小、隐蔽性强,又多呈现为“散兵游勇”式的犯罪形态,为司法机关打击查处造成一定障碍。

通过对审理案件的分析,县法院认为,我县应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特别要加强文化落后群体的教育力度,提倡公民开展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活动,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远离卖淫嫖娼。要切实建立起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涉黄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卖淫嫖娼行为。要加强娱乐行业的规范管理,禁止不符合行业资质的企业、个人进入相关行业从事营利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还要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主动关心外来务工人员,为他们享受到健康向上的精神娱乐提供条件,引导外来人口健康生活,促进新苍南人与苍南人一起共创幸福苍南。(记者 方耀星 惟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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