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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建房报批手续繁琐心生不满 女子怀抱小孩国土局内扬言跳楼被劝阻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5日消息:今天,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在县国土局二楼阳台上,有一女子怀抱一小孩,准备跳楼,110、消防队、120急救车都到达现场,而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该女子情绪逐渐稳定,被转至安全地带。

该女子所为何事?又为何采取如此过激的手段?针对此事,记者专门走访了县国土局,对整个事件进行还原。

据当时的目击者称,上午9时许,一女子怀抱小孩,身挂横幅,从县国土局二楼楼梯旁的窗户翻出,爬上阳台,扬言要跳楼。而后,110、120和消防队相继赶到现场,消防队员还架起了充气垫,以防发生不测。

最后,经过在场工作人员20多分钟的耐心劝说,该女子情绪逐渐稳定,并离开了阳台。

“有什么事可以商量解决,何必要死要活的。”目击整个现场的刘大爷对上午发生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天气这么热,还抱着小孩子,硬是在太阳下暴晒了那么久,如果真发生什么不测,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该名欲跳楼的女子名叫陈某某,事件源于灵溪镇新建小区22-10幢个人建房用地报批问题,申请对象为灵溪镇违章房拆除后造成的无房户,共16户安排10间。

2012年,该宗用地报批材料报送县国土局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其中5户已作为无房户审批过个人建房,不符合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对此县国土局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详细向申请建房户解释说明,将用地报批材料退还。

之后,部分申请建房户(包括陈某某,即申请建房户其父)多次到县国土局审批科要求给予受理并办理用地手续。考虑到建房户申请愿望十分迫切,县国土局提出对符合条件的11户6间划拨给建房户个人,不符合条件的5户4间先划拨给灵溪镇政府,由灵溪镇政府妥善处置的处理意见。

申请建房户对该处理意见都是欣然接受。据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推测,由于重新办理用地手续,需要灵溪镇政府重新发文确定对象,规划部门重新办理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相关材料均要相应修改调整,可能是陈某某认为手续繁琐、且时间太久,所以产生了厌烦情绪,才做出了欲跳楼的过激行为。

事情发生后,灵溪镇、县国土局和陈某某等人到会议室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最后决定,按照县国土局最初的处理意见办理,即符合条件的11户6间划拨给建房户个人,不符合条件的5户4间先划拨给灵溪镇政府,由灵溪镇政府妥善处置。灵溪镇政府派专人协助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在场的建房户对该处理意见表示接受。

上午9点50分,陈某某等人离开了县国土局。(记者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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