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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机构设置场地设施培训内容等方面要求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有了省规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18日消息:10日,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浙江首次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出严格规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面对老百姓关切期待,促进其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势在必行。”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说,《指引》从机构设置、场地设施、培训内容、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基本要求。

  比如,培训对象含有12周岁以下学生的培训场所,不得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用房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如果需要较多设备、器材,则不低于5平方米。

  在师资配备上,《指引》明确规定,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其中聘用师资应持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此外,我们还要求在线下培训中,每班次的老师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5%,在机构的现实情况与家长的需求当中探索平衡点。”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针对家长最关心的“科技类校外培训容易打擦边球”问题,《指引》则在制度上抓紧尾巴,明确红线。《指引》在开篇即指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从事中小学编程、机器人、创客、科普知识等旨在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思维能力的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厘清适用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动态更新的负面清单,严格准入条件;兼以绩效评估正向激励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说。(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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