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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违规电捕4条鱼 两“馋猫”被判放流1600只甲鱼苗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9日消息:近日,小谢和小赵在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亲手将1600只甲鱼苗放入横阳支江,用于修复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该案是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刑行衔接的试点单位办理的首起刑行衔接的案件,也是县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一次精彩实践。

  记者了解到,4月底的一天,送外卖的小谢路过钱库镇湖广店村332号旁的河道,看到河道里活蹦乱跳的鲫鱼,想到自己从重庆来苍南工作一段时间了,好久没吃重庆烤鱼,便想从河里抓几条鱼来“解解馋”。随即,小谢把这个想法和朋友小赵一说,两人明知是禁渔区,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通过网上渠道购买了电瓶、鱼竿、水桶等工具。捕鱼工具到货当天,两人便趁着夜色,来到河道内电鱼。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在内陆水域实施临时禁渔期的通告》的规定,该钱库镇湖广店村332号旁的河道一带属于禁渔区。后经群众举报,两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电鱼工具1套、鲫鱼3条、白鱼1条。

  近年来,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县检察院采用“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生态修复”三体一位的办案模式,实现刑行无缝衔接。小谢与小赵二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依法相对不起诉处理,县检察院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发送检察意见书,由农业农村局对二人进行行政处罚,后根据县渔业推广站专家指导意见,二人购买了1600只甲鱼苗,并亲自进行放流。“当时电鱼破坏了生态,现在我们就放流鱼苗修复环境,我们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再也不会电鱼了。”放流现场,小谢和小赵二人深有感触,而这一幕,也在围观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好评,这一处理结果切实推进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另悉,我县内陆水域禁渔期为4月1日至5月31日。内陆水域禁渔地区为横阳支江桥墩水库下游消力池至龙港朱家站水闸;萧江塘河控制水闸至灵江王宅大桥;沪山内河灵溪田龙村至山北大桥;江南内河各河段。(记者 林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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