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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查封场所经营 两农家乐老板获拘12天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6月8日消息:因承包经营的农家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将店铺查封后,老板擅自将封条撕毁,继续营业。近日,违法行为人郑某、刘某因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被苍南警方行政拘留12日。

  2019年下半年,郑某等人投资在灵溪镇承包了一家集餐饮、唱歌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乐。2020年7月,消防救援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农家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停业整改。因拒不整改,2020年8月,该农家乐被查封,消防救援部门在出入口贴上封条。为了继续经营获利,郑某竟然于2020年9月19日,擅自将消防救援部门所贴封条撕毁后,继续使用该场所营业,完全不把封条当回事。

  日前,消防救援部门再次检查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并移交给公安机关。6月2日,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案件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并于当天下午依法传唤了郑某。无独有偶,6月2日,灵溪另一家农乐老板刘某也因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被查获。

  警方提醒:国家机关的封条具有法律效力,解封必须由国家机关执行,个人私自撕毁封条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讯员 叶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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