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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这么臭美——门外书谈之买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来源:

  买书买到最后,一部分人会变得本末倒置,到书店转一圈,或者在网上浏览图书,光挑长得美的下手。这就是“以貎取书”,我可听过不少人,带着假惺惺的忏悔心态,来叙述自己的“好色之心”。可能我现在谈论这个话题,也是这样。人是极端自恋的动物,自己做的恶心事,往往觉得不恶心,甚至还沾沾自喜。

  当然,买书以貎取书,还不至于是恶心事,否则我会被人打死。

  以貎取人,失之子羽。这是《史记》的一句名言。以貎取书,估计也会失去不少好书。爱书人心里明白的很,但他们不管了,书痴都是任性的。我把这列为书痴的七宗罪之一。

  回顾自己怎样一步一步走上买书的歧途,发现它跟贪吃人的贪吃一样,是慢慢惯出来的。

  买书的第一个阶段是,只关注内容,只要内容有兴趣了,咱就买了。版本?咱乡下人可没过这虚头巴脑的东西。我读高中时,曾经从遥远的、我的学校的所在地马站,坐着歪歪扭扭的班车,一路开过崇山峻岭上坑坑洼洼的公路,一身灰尘地来到伟大的县城,苍南灵溪镇(现在的公路打了隧道,又快又宽又漂亮,外来的朋友可别被我吓着了),在诗友梁世欢的带领下,杀到金乡路著名的丽松书店,买了一本岳麓书社版的精装《红楼梦》。也不知道那个时段,岳麓书社是不是钟叔河先生在主事,反正当好多出版社,还在事业单位的旱涝保收里做美梦,岳麓书社是几个最早醒来的之一,出了不少的好书,最有名的当属《走向世界丛书》,这套书让钱钟书先生都破例为其写序,后来成为当代出版史上的一段小传奇。

  《红楼梦》精装用硬纸板制做,封面封底主色调红色,倒和书名契合,封面上应该压了一层极薄的塑料膜,看起来光亮亮的。要是现在,大约会觉得这太俗气了,太过份了,但当时觉得美啊。在马站中学,最富有藏书的政治老师家中的藏书,主题太严肃了,封面也是严肃的,学校图书馆里的书太陈旧,感觉都是上个世纪的,落满了灰尘,有些灰尘已经成精了,黑油油的粘在书上,怎么拍也拍不掉。在这么一大片穿中山装的书群中,这册书如一个正当妙龄的红衣少女,在轻风吹拂下,飘过阴暗的走廊。

  我买回来时,大约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放在光线不佳的学校宿舍中,放在自己的小小的床上,堪称尤物。大约我还不断地带到教室去显耀,大约还是能引起,一两位偏爱语文科目的女同学关注,总算没有白费了苦心。

  但那时的我,还不懂得保管书,当三四年的时间过去,我从更遥远的石家庄回到老家,海边的小渔村,她已经苍老的像个老太婆。我对《红楼梦》是有情结的,早在初中时,向一位成绩好、语文也好,算是生长在城镇的女同学,借过人民文学版的四卷本,只可惜硬着头皮只读到第二册,就悄无声息与第三册说了再见。读高中时,有一位儒雅的语文老师,不知他什么来头,居然一口气给我们上了好几节课的《红楼梦》,说得精彩。现在想想,当时乡下的高中,还真藏着高人。平时这位老师不显山不露水,是教导主任,教高三,不给我们这些高一高二的小屁孩上课,那次他代课。按常规,小林同学进贾府那一章回,一节课就可以打发掉。也不知他放了什么盅,反正我中招,勾起了我对伟大著作的崇拜心,也勾起了没有读完下半部的遗憾。所以才唱了那一出,千里迢迢一个人坐班车到灵溪买《红楼梦》。

  后来,这本书放在家中,经历了数次的台风,加上南方无节操的潮湿,已是一副破败之相,着实让人心痛。但看似不尽如人意的事世,有时也会突然有了转机。

  公历1995年初,快接近农历年了,原本打算出去远方流浪一番的我,通过考试进入苍南报社上班,也就是在伟大的县城灵溪。话说某一天,经过某书店,发现一册《红楼梦》,与我之前买得一模一样,还非常新,书一拿到手,昔日场景放电影般在眼前,刷刷刷地流过去。毫无犹豫地拿下,喜滋滋地带到办公室,那是一个大办公室,不同部门的人都在一块,副刊部的主任大C看到了,瞄了书一眼,说:“这个书的版本不太好。”我当时什么反应,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可能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清楚地说到“版本”这个词。

  伟大的苍南县城灵溪,其实是个小地方,这就像历史上的伟大人物,有的其实是个小瘪三。在这个小地方,大C的家庭有那点书香门弟的意思,母亲是教书的,知书识礼,受人尊敬。他的父亲去世得比较早,干什么的我忘了,肯定也是受过教育的阶层。他的亲戚中,好像舅舅吧,在老平阳当过不小的官。他本人高考恢复后第二年考上大学,听他说,当时全灵溪考上的人没几个,张榜公布,很是风光了一阵子。他考上的大学现在说来,不算什么,当时已经好得不得了。在大学他是风流潇洒的才子,标准的文学青年,他对我说过和同学,在市区新华书店排队买文学书的盛况。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的小黄金时代,现在叙说,已有了白头宫女说天宝遗事的沧桑。他有才气,聪明而骄傲,在我等土鳖家中只有三五百本书时,他已经有了一书房。这在大城市很普通,但在我们县城小地方灵溪,在学识上已明显比同龄人高过一截。于是,他向我吐出了一个词,一个新鲜的,带着在人类知识深处隐藏着的,有点神秘气息的词——版本。好像我来自英格兰某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某天鬼使神差走进了剑桥,我说的是怪里怪气的乡下英语,突然有位帅哥用标准的伦敦腔,向我吐出了一个词。我一下子应该会有点懵。

  在书痴的字典中,版本这个词是建构整部字典的核心语,就像在政治家的字典中,“谎言”这个词无比重要一样。

  两个人的交流,必须建立在知识谱系大致相同的基础上,这样彼此的信息才能接收,否则就是鸡对鸭说。在大C对我说了版本这个词很久之后,我买书基本还是老样子,浑然不知版本为何物。当然,如果口袋里的零花钱充足,会选择一些装帧好的书,这是一种接近于本能的选择,即使在读初中时,当我站在书店里,望着那些如人中龙凤的精装书,也往往会挪不动脚步。稍长,也曾与梁世欢去丽松书店,咬牙买了一册纯白亚麻布精装的《小说闲谈》,我还不知道作者阿英是谁,只是书太美了,一派高贵脱俗之气,经不住诱惑。必须承认,在美好的事物面前,我的意志力是薄弱的。

  脑海里建立起版本的概念,是2004年后在乐清的事了,这当中有一个人、一本书和一家网站,共同把我推到了买书的“歧途”上。一个人是小X,其实他的年龄与我差不多,但看起来始终一副年轻人的样子。说出他的真名,可能相当多中国港台书的大伽会知道,那咱还是不要说了。怎么说他这个人呢?他既非常谦虚低调,又非常骄傲,眼高于顶,但他的骄傲和眼高于顶是有理由的,在书上他真比你懂得多,并且不是一般的多,而是多很多,认识他很久,他总有办法,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关于书的事。我和他在桃园书院的柜台边认识,当时的对话已相当模糊,后来的很多对话也还是模糊,只记得某一天我跑到他的书房,看了他的那些藏书,听了他的一些介绍,心中便有一种东西被唤醒了,原来买书可以这么讲究,在茫茫书海中他挑出的书,总能让你眼前一亮。原来书可以这么美,让你百看不厌。原来我们平常读到的书,还有更好的更美的另一个“它”。原来一个人书房里的书,可以大多数你没有见过,没有听过。说句托大的话,在同龄人中,我见过的书不算少,从小到处买书,逛过相当不少书店,自己也开过书店。但到了他书房,直接瞎了。

  他先当文艺青年,后来成了商人,在外地,又回到老家乐清,然后成为一个书商。他生意经精得很,但如果你是他的好朋友,他绝对又是你读书的良师益友。时间若退回八九十年前,他就是传说中的晚清或民国,在北京的琉璃厂,或上海的棋盘街,能够与王国维或胡适谈书论道的那种半是专家的书贩子。

  一本书是唐弢《晦庵书话》,这本书不知道启蒙了多少爱书人的新文学版本知识,很多人读了此书,慢慢成了民国书的爱好者,我也是其中之一。这本书也帮助很多人建立起书籍装帧的审美意识,发现与民国的一些书相比,我们现在大多数书的封面设计多么地丑陋。当然,这几年,国内书的封面设计大有进步,但现在用电脑设计,与以前用画稿设计的效果截然不同。一个时代的美已经凋零,爱书人只能在茫茫书海中打捞侥幸逃脱的。

  一个网站就是孔夫子旧书网,关于我与这家网站的那一丁点事,我要专门写一篇文章,这里暂不赘述。

  总之,一个书痴的最终命运,是会跟着书的美越走越远,他们的信念是:只有美的书才是好的书。他们是读书人,但他们只是一小簇读书人,他们对书之美无限度的执念,通常会受到更多读书人的质疑,所以他是读书人中的少数派。

  买书买到最后,一部分人会变得本末倒置,到书店转一圈,或者在网上浏览图书,光挑长得美的下手。这就是“以貎取书”,我可听过不少人,带着假惺惺的忏悔心态,来叙述自己的“好色之心”。可能我现在谈论这个话题,也是这样。人是极端自恋的动物,自己做的恶心事,往往觉得不恶心,甚至还沾沾自喜。

  当然,买书以貎取书,还不至于是恶心事,否则我会被人打死。

  以貎取人,失之子羽。这是《史记》的一句名言。以貎取书,估计也会失去不少好书。爱书人心里明白的很,但他们不管了,书痴都是任性的。我把这列为书痴的七宗罪之一。

  回顾自己怎样一步一步走上买书的歧途,发现它跟贪吃人的贪吃一样,是慢慢惯出来的。

  买书的第一个阶段是,只关注内容,只要内容有兴趣了,咱就买了。版本?咱乡下人可没过这虚头巴脑的东西。我读高中时,曾经从遥远的、我的学校的所在地马站,坐着歪歪扭扭的班车,一路开过崇山峻岭上坑坑洼洼的公路,一身灰尘地来到伟大的县城,苍南灵溪镇(现在的公路打了隧道,又快又宽又漂亮,外来的朋友可别被我吓着了),在诗友梁世欢的带领下,杀到金乡路著名的丽松书店,买了一本岳麓书社版的精装《红楼梦》。也不知道那个时段,岳麓书社是不是钟叔河先生在主事,反正当好多出版社,还在事业单位的旱涝保收里做美梦,岳麓书社是几个最早醒来的之一,出了不少的好书,最有名的当属《走向世界丛书》,这套书让钱钟书先生都破例为其写序,后来成为当代出版史上的一段小传奇。

  《红楼梦》精装用硬纸板制做,封面封底主色调红色,倒和书名契合,封面上应该压了一层极薄的塑料膜,看起来光亮亮的。要是现在,大约会觉得这太俗气了,太过份了,但当时觉得美啊。在马站中学,最富有藏书的政治老师家中的藏书,主题太严肃了,封面也是严肃的,学校图书馆里的书太陈旧,感觉都是上个世纪的,落满了灰尘,有些灰尘已经成精了,黑油油的粘在书上,怎么拍也拍不掉。在这么一大片穿中山装的书群中,这册书如一个正当妙龄的红衣少女,在轻风吹拂下,飘过阴暗的走廊。

  我买回来时,大约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放在光线不佳的学校宿舍中,放在自己的小小的床上,堪称尤物。大约我还不断地带到教室去显耀,大约还是能引起,一两位偏爱语文科目的女同学关注,总算没有白费了苦心。

  但那时的我,还不懂得保管书,当三四年的时间过去,我从更遥远的石家庄回到老家,海边的小渔村,她已经苍老的像个老太婆。我对《红楼梦》是有情结的,早在初中时,向一位成绩好、语文也好,算是生长在城镇的女同学,借过人民文学版的四卷本,只可惜硬着头皮只读到第二册,就悄无声息与第三册说了再见。读高中时,有一位儒雅的语文老师,不知他什么来头,居然一口气给我们上了好几节课的《红楼梦》,说得精彩。现在想想,当时乡下的高中,还真藏着高人。平时这位老师不显山不露水,是教导主任,教高三,不给我们这些高一高二的小屁孩上课,那次他代课。按常规,小林同学进贾府那一章回,一节课就可以打发掉。也不知他放了什么盅,反正我中招,勾起了我对伟大著作的崇拜心,也勾起了没有读完下半部的遗憾。所以才唱了那一出,千里迢迢一个人坐班车到灵溪买《红楼梦》。

  后来,这本书放在家中,经历了数次的台风,加上南方无节操的潮湿,已是一副破败之相,着实让人心痛。但看似不尽如人意的事世,有时也会突然有了转机。

  公历1995年初,快接近农历年了,原本打算出去远方流浪一番的我,通过考试进入苍南报社上班,也就是在伟大的县城灵溪。话说某一天,经过某书店,发现一册《红楼梦》,与我之前买得一模一样,还非常新,书一拿到手,昔日场景放电影般在眼前,刷刷刷地流过去。毫无犹豫地拿下,喜滋滋地带到办公室,那是一个大办公室,不同部门的人都在一块,副刊部的主任大C看到了,瞄了书一眼,说:“这个书的版本不太好。”我当时什么反应,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可能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清楚地说到“版本”这个词。

  伟大的苍南县城灵溪,其实是个小地方,这就像历史上的伟大人物,有的其实是个小瘪三。在这个小地方,大C的家庭有那点书香门弟的意思,母亲是教书的,知书识礼,受人尊敬。他的父亲去世得比较早,干什么的我忘了,肯定也是受过教育的阶层。他的亲戚中,好像舅舅吧,在老平阳当过不小的官。他本人高考恢复后第二年考上大学,听他说,当时全灵溪考上的人没几个,张榜公布,很是风光了一阵子。他考上的大学现在说来,不算什么,当时已经好得不得了。在大学他是风流潇洒的才子,标准的文学青年,他对我说过和同学,在市区新华书店排队买文学书的盛况。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学的小黄金时代,现在叙说,已有了白头宫女说天宝遗事的沧桑。他有才气,聪明而骄傲,在我等土鳖家中只有三五百本书时,他已经有了一书房。这在大城市很普通,但在我们县城小地方灵溪,在学识上已明显比同龄人高过一截。于是,他向我吐出了一个词,一个新鲜的,带着在人类知识深处隐藏着的,有点神秘气息的词——版本。好像我来自英格兰某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某天鬼使神差走进了剑桥,我说的是怪里怪气的乡下英语,突然有位帅哥用标准的伦敦腔,向我吐出了一个词。我一下子应该会有点懵。

  在书痴的字典中,版本这个词是建构整部字典的核心语,就像在政治家的字典中,“谎言”这个词无比重要一样。

  两个人的交流,必须建立在知识谱系大致相同的基础上,这样彼此的信息才能接收,否则就是鸡对鸭说。在大C对我说了版本这个词很久之后,我买书基本还是老样子,浑然不知版本为何物。当然,如果口袋里的零花钱充足,会选择一些装帧好的书,这是一种接近于本能的选择,即使在读初中时,当我站在书店里,望着那些如人中龙凤的精装书,也往往会挪不动脚步。稍长,也曾与梁世欢去丽松书店,咬牙买了一册纯白亚麻布精装的《小说闲谈》,我还不知道作者阿英是谁,只是书太美了,一派高贵脱俗之气,经不住诱惑。必须承认,在美好的事物面前,我的意志力是薄弱的。

  脑海里建立起版本的概念,是2004年后在乐清的事了,这当中有一个人、一本书和一家网站,共同把我推到了买书的“歧途”上。一个人是小X,其实他的年龄与我差不多,但看起来始终一副年轻人的样子。说出他的真名,可能相当多中国港台书的大伽会知道,那咱还是不要说了。怎么说他这个人呢?他既非常谦虚低调,又非常骄傲,眼高于顶,但他的骄傲和眼高于顶是有理由的,在书上他真比你懂得多,并且不是一般的多,而是多很多,认识他很久,他总有办法,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关于书的事。我和他在桃园书院的柜台边认识,当时的对话已相当模糊,后来的很多对话也还是模糊,只记得某一天我跑到他的书房,看了他的那些藏书,听了他的一些介绍,心中便有一种东西被唤醒了,原来买书可以这么讲究,在茫茫书海中他挑出的书,总能让你眼前一亮。原来书可以这么美,让你百看不厌。原来我们平常读到的书,还有更好的更美的另一个“它”。原来一个人书房里的书,可以大多数你没有见过,没有听过。说句托大的话,在同龄人中,我见过的书不算少,从小到处买书,逛过相当不少书店,自己也开过书店。但到了他书房,直接瞎了。

  他先当文艺青年,后来成了商人,在外地,又回到老家乐清,然后成为一个书商。他生意经精得很,但如果你是他的好朋友,他绝对又是你读书的良师益友。时间若退回八九十年前,他就是传说中的晚清或民国,在北京的琉璃厂,或上海的棋盘街,能够与王国维或胡适谈书论道的那种半是专家的书贩子。

  一本书是唐弢《晦庵书话》,这本书不知道启蒙了多少爱书人的新文学版本知识,很多人读了此书,慢慢成了民国书的爱好者,我也是其中之一。这本书也帮助很多人建立起书籍装帧的审美意识,发现与民国的一些书相比,我们现在大多数书的封面设计多么地丑陋。当然,这几年,国内书的封面设计大有进步,但现在用电脑设计,与以前用画稿设计的效果截然不同。一个时代的美已经凋零,爱书人只能在茫茫书海中打捞侥幸逃脱的。

  一个网站就是孔夫子旧书网,关于我与这家网站的那一丁点事,我要专门写一篇文章,这里暂不赘述。

  总之,一个书痴的最终命运,是会跟着书的美越走越远,他们的信念是:只有美的书才是好的书。他们是读书人,但他们只是一小簇读书人,他们对书之美无限度的执念,通常会受到更多读书人的质疑,所以他是读书人中的少数派。(黄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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