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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听取《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8日消息:昨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耀主持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振俊、王忠秀、林霄、魏中梁、金传拉参加会议,副县长曾迎玲列席会议。

  我县宗教历史悠久,是温州市宗教工作重点县,主要有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四种宗教,全县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有391处,全县纳入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1090处,自《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了宗教和谐与稳定。

  截止目前,我县共查处违法活动12起,并进行立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415元,完成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率120%,完成罚款以上案件率120%,受到省、市民宗部门的通报表扬;完成了对全县66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完成率100%,其中取缔37处,以堂带点和纳管29处。

  黄锦耀指出,宗教事务直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有着信教群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多、部分宗教场所历史遗留矛盾多、宗教工作管理范围大等特点。各地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加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分类指导,抓好规范,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同时,要增强能力,服务社会,打造高素质教职人员队伍。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关于提请调整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讨论有关县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部分员额法官履职等调研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记者 林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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