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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率全市之先出台政策 加快“唤醒”沉睡的露天废弃矿山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0日 来源:

  废弃矿山整治后,矾山一片绿意。孙新尖/摄

  苍南新闻网9月10日消息:露天废弃矿山犹如城市的一道道“生态伤疤”,前期的无序开采不仅破坏了宝贵的自然生态资源,破败景象也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日前,我县率全市之先出台《苍南县露天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管理办法》,为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政策支持,致力将露天废弃矿山改造成一座座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金山银山”。

  划清修复和开采界限。露天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时从严论证削方(开挖)范围和工程量,严禁变相开采矿产资源,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资源开采强度,并由属地乡镇负责日常监管和安全保障。且评审后的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根据资金预算变化幅度报县资规部门或县政府批准。

  厘清主体和部门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责任主体灭失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资规部门、财政部门和废弃矿山所在地乡镇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和验收。

  鼓励开展多元化整治。通过矿山综合利用、垦造耕地、边坡复绿等多元化方式对全县露天废弃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其中涉及土地复垦的,根据相关条例予以验收奖励。

  据悉,我县目前共有露天废弃矿山13宗,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内的3宗整治修复任务,其余10宗已于6月完成方案编制,下步将根据管理办法加快落实推进,争取早日为废弃矿山披上绿装,重新焕发生机活力。(通讯员 黄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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