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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开出今年最严罚单 单船罚11万扣押30天,驾驶人拘12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来源:

  今年4月27日至28日,温州海事局鳌江海事处联合该局海巡执法支队,赴浙闽交界水域开展“蓝盾1号”行动,在我县霞关水域查获内河船“江运XX”。

  调查人员发现,内河船“江运XX”存在超过核定航区航行、船上4名船员在未取得合格船员职务证书的情形下擅自上船服务、船舶所配船员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定额要求等多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于是启动行政强制程序,对该船采取扣押30日的措施,同时马上推进行政处罚、无证驾驶人员移送等工作。

  截至5月8日,“江运XX”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已按照法定流程处理完毕。鉴于该轮存在内河船参与涉海运输的情节,鳌江海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重处罚,共处罚款11.1万元。这是温州海事局2020年单船最高处罚金额。同时,鳌江海事处将该船上无证驾驶人员移送至苍南县公安局,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鳌江海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巩固前期“两船”治理成果,进一步深化与相关涉海执法部门协作,健全信息联通、执法联合、案件联处等长效机制,保持对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遏制水上交通事故。(通讯员 何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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