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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留530辆 处罚660起 拆除900把 电动车违法整治绝不是一阵风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5月18日消息:日前,县交警部门开展“守护平安”攻坚月电动车专项整治第四次统一行动,继续加大力量打击驾驶二轮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50人次,设置执勤点位25处,置留车辆530余辆,处罚660余起,拆除雨篷900余把。

  灵溪镇仁英路是车流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因此,交警部门在该路段设置了3个检查点。在仁英路与春晖路交叉路口,群众陈先生驾驶电动车不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边打着电话边驾驶。他坦言,早上走得匆忙,头盔落家里了。交警对其进行了交通教育,并开出电动车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通知单,置留电动车。

  截至当天11时,从县城各重点路段开展的整治情况来看,大部分骑行二轮电动车的群众均比较自觉,能佩戴头盔,未非法加装雨蓬。但仍有极少部分群众,存在违法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驶的电动车依法进行置留,并对违法交通规则的驾驶员进行教育。驾驶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经过几次专项整治,群众佩戴头盔率明显上升,已达到95%以上。”据灵溪交警中队副中队长赵崇格介绍,经过四次集中整治,目前群众头盔佩戴率正在逐步提高。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对二轮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组织警力开展路面动态非法加装雨篷和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重点围绕主要交叉口、重点路段开展整治;并组织各乡镇组织本和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分区域深入辖区各条道路、背街小巷、各个小区、各个场站等开展“地毯式”静态拆雨篷行动。同时,还将“动静结合”巩固二轮电动车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二轮电动车违法不反弹。(记者林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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