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防空指挥部关于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温人防传〔2020〕2号)精神,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防灾减灾意识,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于5月12日组织全县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组织全县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具体为: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40—10:4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范围
灵溪镇、钱库镇、金乡镇、宜山镇、桥墩镇等人防重点镇的城区。
三、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4.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5.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4分钟。
特此通告。
苍南县人民防空指挥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