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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擅自提价出售口罩!县市监局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月1日消息:随着疫情的发展,可起到防护作用的口罩成为抢手商品。然而,部分不良商家试图趁机浑水摸鱼,其大发恶财的行为被市监部门依法查处。近日,接群众举报,位于灵溪镇灵浦路正春药品有限公司高价出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县市监局疫情防控市场维序组立即响应,组织执法队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

  经核实,该公司2020年1月11日从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每包1.75元的价格购进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500包(每包20个),总货值875元,到货后该公司以每包3元的价格在店里销售,2020年1月24日,又将最后50包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擅自提价到每包5元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县市监局1月29日对其予以立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县市监局呼吁广大群众,还有社会各界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价格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县市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也提醒:

  (一)广大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应加强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不得结成价格联盟、串通涨价,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格保证生活必需品、医用防护用品等商品质量,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严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广大消费者购买口罩等防护商品时,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不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购买;认准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损、变形等问题。

  下一步,县市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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