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全县工业企业复工时间的通告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根据《温州市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措施》的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推迟全县工业企业复工时间。
一、本县区域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前复工。如有特殊变化,将另行通告。
二、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属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方可复工。
三、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区域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苍,复工后来苍的一律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建立档案,每日12时前向属地乡镇和县经信局报告情况。(县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68881730,邮箱:40038403@qq.com)
四、以湖北员工为主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
五、企业擅自提前复工或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举报电话:0577-12345。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