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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被家暴男子有了“盾牌”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21日消息:近日,申请人吴某向苍南法院矾山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其妻子林某禁止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骚扰其父母。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发出全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诉称:吴某与被申请人林某系夫妻关系,因家庭营业款发生纠纷,被申请人林某多次纠集其兄、嫂、姐等近亲属指责、辱骂,甚至围殴申请人,造成申请人肢体受伤的情形。还曾携带铁锤到申请人及其父母家中打砸家具,极大地影响了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正常生活。在林某等人多次的辱骂、威胁下,吴某及其父母的生活备受其扰。为此,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供了报警记录、调解协议、照片等证据。

  法庭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并依此作出裁定:一、禁止林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林某骚扰吴某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

  在家庭暴力中,妇女儿童往往是家暴的受害者,但随着社会变迁,男性遭家暴情况也频频出现。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反家暴法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庇护措施,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筑起了一道“保护墙”,有效起到了震慑施暴者、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等作用。(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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