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7-68881655 ·通讯QQ群:214665498 ·投稿邮箱:cnxwzx@126.com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苍南新闻网  ->  文艺副刊  ->  创作  -> 正文创作

己亥秋鸣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来源:

  记不清年少什么时候读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似乎也忘记了文中的文字走向。近日,再次捧书细嚼,已是中年情怀,仿若隔了前尘。当似曾相识的文字掩入眼帘,一股扑面而来的有点苦涩的岁月味道,瞬间在心里鼓鼓泛起,像回到了童年的无邪时光。这种感觉让我的阅读,仿佛沉浸在一坛醇香干咧的老酒里。甚是兴奋与满足。但又怕快感一溜烟就了无踪迹。这无疑是触碰鲁迅文字最美妙的患得患失。这样的怀想,也最让人消瘦不轻。

  “蟋蟀们在这里弹琴……Ade,我的蟋蟀们!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两处描写蟋蟀的句子。尽管文字不多,却令人印象深刻。百草园里小昆虫很多,可他偏偏把蟋蟀的鸣叫,比喻成弹琴。在他暂别百草园的时候,又唯独用了蟋蟀,视其他昆虫而不见。可见,蟋蟀在他心目中的独特地位。可以想见,蟋蟀雄浑自由的鸣叫与他少年的梦想,存在着某种心灵上的重叠。亦或是他儿时的一个特殊的蟋蟀情结。他的另外两篇文章里,蟋蟀的描写更是让人大开眼界。《五猖会》中描写蟋蟀则是另一番景象:“也是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此处作者用“深秋的蟋蟀”是何用意?是否对一种封建礼教的无奈?亦或是对某种腐朽东西的鞭笞。这种留给人无限遐想的蟋蟀,尽显意犹未尽之意。最后一篇《父亲的病》对蟋蟀的描写,更是产生了别样的意味,几乎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父亲久病而难以医治,S城的名医请遍了。最后,请来为他父亲看病的名医陈连河给开出的药方,里头有一种奇特的药引:“……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似乎昆虫也要贞洁,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在鲁迅眼里,百草园唾手可得的根本算不上什么稀有药材的蟋蟀,却被庸医们信口雌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赤裸裸暴露了随意糊弄百姓的丑陋嘴脸。原配、一对,这种使人产生生命玄机的思索,有力揭示了时代枷锁的生命之重。这便是鲁迅笔力的扩张与深刻的奥秘。

  在以上鲁迅三篇描写蟋蟀的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是最深谙蟋蟀生命之玄机,也是最了解蟋蟀文化意象的一位现代作家。看似卑微不起眼的小昆虫,三次出现在大文豪的文章里,可见蟋蟀在中国文学中的影响力。从某种角度上说,就像梭罗之于《瓦尔登湖》的影响力。他对蟋蟀倾注的情感,细腻、真挚、丰满、独特和深邃,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蟋蟀。他的这种给予小昆虫的解读,他所展现出来的蟋蟀的轻于重、美与丑、对与错,他的看似蜻蜓点水又意味深长的笔触,早已超出了昆虫本身的自然属性。这就是独一无二的鲁迅。由他三篇文章里内涵迥异的蟋蟀形象,引发的蟋蟀记忆与中国传统蟋蟀文化的玄妙,又让我走进了一个更广阔的蟋蟀世界。

  走进蟋蟀的世界,你会发现,这种式微的小昆虫,无论是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还是精神世界中,始终跟随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脚步,扮演着既俗世又高雅的亲民角色,几乎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蟋蟀就斗性而言,在古代社会里可谓是一个万花筒。上至帝王将相、王公贵族,下至三教九流、平民百姓,斗蟋蟀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传统的斗蟋蟀博戏可追溯到唐朝。宋代顾文荐的《负暄杂录》里记载:“斗蛩之戏,始于天宝。长安富人刻象牙为蓄之,以万金会之一斗。”历史上斗蟋蟀玩的颇具影响力的首推宋朝的贾似道。他被之为“蟋蟀宰相”,是因为他不仅斗蟋蟀技术高超,且著述了我国古代第一部研究蟋蟀的书籍《促织经》。另外,袁宏道的《瓶花斋集》中说:“京师人至七八月,家家养促织,……暇盆泥罐,遍布市井,不分老幼男女,皆引以为乐。”可见斗蟋蟀的风靡与普及。毫无疑问,历史上玩蟋蟀最有名的,却是明朝的宣宗皇帝。他对斗蟋蟀的痴迷,甚至引来了“玩物丧志”的质疑。理所当然,他得了个“促织天子”的称号。以至于,有民谣讥讽曰:“蟋蟀瞿瞿叫,宣宗皇帝要。”他每年命令天下郡县向他进贡善斗的蟋蟀,尤其是被奉为贡品的宁阳蟋蟀。至于千百年来,上层阶级、市井当中,斗蟋蟀的奇闻轶事,那是层出不穷、数不胜数。事实也证明,尽管历史风云变幻,斗蟋蟀活动在中国历史长河里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到了清朝,热度依旧不减。甚至到了民国,直至现今,斗蟋蟀博戏一直延续着。这便是蟋蟀小世界的博大。

  无独有偶,去年,中国科学院陈天嘉博士写了一篇题为《中国传统文化对蟋蟀身体与战斗力关系的认识》的论文,发表在了中国顶级科学杂志《自然辩证法通讯》上,让小蟋蟀走进了科学殿堂。撇开里头的专业的论证不说,文中鲜明提出“蟋蟀是一种负载中华文化的民族昆虫”这一观点,瞬间就引发了舆论的哗然、唏嘘和热议。几乎是一边倒。我想,不管人们是否认同这样的学术性研究和他的论点,斗蟋蟀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占有一席之地,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我看来,中国斗蟋蟀与巴厘岛斗鸡、西班牙斗牛同属独特的民族文化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是民族生物学在传统文化领域,潜移默化形成的彰显民族精神特质的独一无二的国家符号。相对于巴厘岛斗鸡和西班牙斗牛,中国人能够把小小的蟋蟀,把玩的风生水起、独具魅力的民族博戏,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智慧。想要了解斗蟋蟀的精彩描写,不妨读读《功虫录》和《斗蟋随笔》等专著。如果有兴趣再去读法布尔用毕生精力写成的《昆虫记》,蟋蟀应该会完全颠覆你的想象。

  蟋蟀走进文学,成为诗人文学家笔下小精灵的时候,又是另一番景象。它的文学意义在情感上丝毫不亚于关关雎鸠的吟唱。它在诗文里的张力也绝不逊色于珍禽异兽。在文学作品里,蟋蟀嘹亮而韵律无穷的鸣叫引发的情感,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里,始终充当着无可替代的角色。从诗经的“蟋蟀在堂,岁聿其莫……到楚辞的”澹容与而独倚兮,蟋蟀鸣此西堂……”再到后来的许许多多的著作和文学作品中,它俨然成了昆虫的娇子、文学的宠儿。它的形象一直活跃在国人的生活里。“暗虫唧唧夜绵绵,况是秋阴卧床前。”不知白乐天的蟋蟀添乱了谁的愁意。“哀音似诉,正思妇无眠,起寻机杼。曲曲屏山,夜凉独自甚情绪。西窗又吹暗雨,为谁频断续,想和砧杵?候馆迎秋,别有伤心无数。”姜夔的蟋蟀又是怎样的愁恨离苦。谁能说,荒野陋室的小小昆虫只是寂寥夜空的陪衬?再看国外,从泰戈尔的“蟋蟀的唧唧,从黑暗中传到我耳边,好似我已逝的少年时代沙沙地来到我梦境中”到普希金把自己说成是“蟋蟀”,文学泰斗对蟋蟀的这种怜爱,似乎超出了昆虫的意义。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迅速让它成为了美国家喻户晓的明星。更是令人趋之若鹜。法布尔则是把蟋蟀的文学描写,提升到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高度。看来,中外对蟋蟀的喜爱概莫能外。

  时至秋风萧瑟的夜晚,偶尔听到小区草丛中传来的,零星的咻咻怯怯的蛩音,像重逢阔别多年的友人。我突然觉得,百草园里的蟋蟀们还在时光里悠然弹着琴,涤荡着尘世间的“蟋蟋嚷嚷……”(章小强)

Copyright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