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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扫黑除恶挥出“重拳” 首例黑恶势力“保护伞”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19日消息:17日上午,被告人白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也是我县宣判的首例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白某原系公安民警,负责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12月、2016年2月,被告人白某两次将派出所将要展开查禁赌博等行动提前告知开设赌场人员陈某,致使其暂停摆设赌场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并将公安警情中有关其赌场举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陈某。2017年9月,被告人白某为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领导者打击报复他人,在明知他人没有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违法制作笔录,促使公安机关于次日对该虚假案件立案调查。2017年10月19日,白某所在派出所经研究认为,该案存在诸多疑点,不再由白某办理。

  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作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公安民警,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又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分别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

  最终,县法院以被告人白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犯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案移送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白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惟翋 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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