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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为“两个健康”发展破“堵点”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月2日消息:我县申请企业登记的群众将无需再为提供经营场所相关证明而大费周章了。12月28日,我县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通过县政府审议,计划于2019年2月开始实施,成为温州市最先启动该项改革的地区。

  据介绍,目前申请人申请企业登记需要提交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部分还需要提供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申请人必须到村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盖章打证明,费事又费力。

  在经过前期试验探索之后,我县制订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分类实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凡是在负面清单外,申请人只需凭借身份证,填写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并提供经营场所承诺书,就能办理登记手续,无需提交产权证等场所证明材料。

  政策出台后,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加强事后监管,通过智慧监管和网格管理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如果发现申请人申请信息登记不实或是承诺履行失信的,将会采取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实行信用惩戒。

  加大商事改革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营商环境的需要。据统计,我县当前一年设立企业7000余家、个体工商户2万余家,变更工商登记3000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可惠及80%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预计每年减少群众跑腿3万次。(林乃鹏 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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