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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温州取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来源:温州新闻网

  

  2019年1月1日起,温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制度与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就意味着,元旦起,温州将取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市区(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以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0-18周岁的子女。

  有啥变化 今后参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今后,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的医疗保险将执行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主要分两大块:

  一门诊:门诊封顶线为1500元(含),其中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35%。

  二住院:住院医疗统筹封顶线为20万元(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此外,还将享受大病保险补助,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和28种特殊药品超过3.26万元,可享受60%-70%的报销。

  与此同时,如果办理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那么,子女在门诊中自费部分,可由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的历年账户进行支付。

  筹资标准个人缴500元,财政补助1000元

  2019年度的参保时间为该年1月1日至1月25日。2019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5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0元,财政补助1000元。待遇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由财政全额补助。

  怎样缴费 非农业户籍可扫二维码缴费

  问:此次集中缴费后,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18周岁子女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答: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温就读的子女每年统一在就读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他未就学(入园)的未成年人按各辖区具体公告参保。

  参保缴费如遇问题,可与各辖区人力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鹿城区人力社保局: 56987615 56987620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 86381560 85987026

  瓯海区人力社保局: 88591986

  开发区人力社保分局: 8585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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