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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市公交票价实行暂定价 下月起执行,暂定两年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1月13日消息:我县灵溪、龙港两镇城市公交已投运线路近30条。日前,县发改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范城市公交票价管理,对城市公交票价实行暂定价。从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暂定时间为二年。

  具体票价为按公交营运线路距离计费,即公交线路营运里程在15公里(含)以下的,票价2元/人次;公交线路营运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票价3元/人次。

  并对下列几类人员乘坐实行票价优惠: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坐城市公交需购买全价票。身高1.20-1.50(含)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身高低于1.20(含)米的儿童免票。儿童票按全价票的50%计算;学生乘坐城市公交需持有效证件到苍南县鸿图公交有限公司和苍运公交有限公司办理优惠卡,可享受半价乘坐;苍南籍残疾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需持有效证件到苍南县鸿图公交有限公司和苍运公交有限公司办理优惠卡,可享受半价优惠;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对苍南籍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苍南县鸿图公交有限公司和苍运公交有限公司的老年卡免费乘车城市公交;对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对长期旅居我县的70岁以上台湾老年同胞,凭免费卡免费乘坐;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市民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持IC卡、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市民,乘坐城市公交可享受9折优惠。(通讯员 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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