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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牌无证 ” 竟上路 被拘七日罚七百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9月16日消息:日前,驾驶员朱某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乡中队接受处理,朱某因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被查处,现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700元的处罚。

  8月22日上午9时55分许,金乡交警在朝阳路往朱照洋村路段设卡检查时拦下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经检查,驾驶员朱某竟没有驾驶证,构成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经鉴定,朱某的车辆属于四轮微型轿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据朱某称,他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购买车辆时并不知道该车不能上路,也不知道需要驾驶证,只是觉得出行比较方便就买下来了。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市面上大多“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切勿因一时方便而购买,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请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通讯员 林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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