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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邮政编码:325800。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另设人民大道办公区,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425号,邮政编码:325800。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另设江滨路办公区,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邮政编码:325800。

  二、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etax.zj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该平台整合了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全部事项。纳税人使用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自2018年7月20日起,纳税人在全县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道西五街路口龙港财税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25802。

  五、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钱库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金乡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灵溪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钱库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金乡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钱库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金乡税务分局、苍南县国家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灵溪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钱库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金乡税务分局、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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