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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薄利多销还能返现? “良心卖家”原是惯偷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0日消息:“6个电瓶260元对嘛,我买了,微信转给你!”“爽快,那我返给你20元红包。”夜深人静,两人正在愉快地微信转账时,钱库派出所民警一拥而上,将二人擒获。原来这两人一个偷盗一个收赃,都犯了事。

  3月30日早晨,家住钱库镇的杨先生准备去上班,结果他插上钥匙准备开车时,却发现电动车无法启动,车内的电瓶已不翼而飞。王先生急忙报了警。无独有偶,离杨先生家几米开外的李女士发现自家电动车的电瓶也被人拆走了。

  钱库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民警在梳理警情时发现,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且案件几乎都集中在固定的几个地方,并且作案手法相似,很可能系同一嫌疑人所为。为此,经对案情进行梳理、串联、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盗窃电动车电瓶的郑某及购买赃物的黄某。4月16日晚,民警在钱库镇内将这对销赃默契十足的二人组合抓获。

  经讯问,郑某及黄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郑某,30岁,贵州人;黄某,30岁,苍南人。据郑某交代,他最近手头紧,就打起了盗窃的主意。本打算偷电动车,怕不好偷也不好卖,也容易被抓到,而且偷了整辆车,就涉嫌盗窃罪,要负刑事责任。于是,他打起了电瓶的主意,昼伏夜出,一个月连续作案十多起,将盗窃过来的电瓶以每个40元的价格卖给销售、维修电瓶车的黄某。而黄某在郑某明确告知这些电瓶是偷来的情况下,为了暴利还是将这电瓶全部买了下来,再以每个200至400元的价格售出,或用在电动车维修。根据黄某交代,郑某总共卖给他近80个电瓶。

  现郑某因涉嫌盗窃罪,黄某因涉嫌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罪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通讯员 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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