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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收费纳入非税收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15日消息:日前,县财税局相关人员到县疾控中心,就疫苗接种收费事项涉及的疫苗收费票据、财政执收项目、经费返还等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中,双方明确疫苗接种收费项目为预防接种劳务费,属于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疫苗收费统一采用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款项由各医院、卫生院与疾控中心通过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结算票据进行结算,再由疾控中心汇总款项用一般缴款书上缴财政非税结算户。在缴入财政非税结算户之后,由社保科根据实际收入安排经费返还。

  此次调研规范了疫苗接种收费,有利于加强对卫生系统收费的财政监管。(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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