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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财税把脉不动产交易涉税难题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3月12日消息:为解决各税务分局在不动产交易中政策执行意见不一的问题,县财税局税政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多次征求各分局意见后,三个方面对不动产交易进行“把脉”,并做出“诊断”。

  针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口径,统一“自建批文”的标准样式,解答“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前一手未缴纳契税)对外销售,如何通过补缴契税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问题,提出对个人拥有多套自建住房对外销售的管理建议。

  对房产交易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征缴服务问题做出指导,要求按规定在房产交易征收窗口做好咨询服务、提醒及提供便捷服务,方便纳税人可当场申报缴纳、补缴税款或由交易大厅的相关人员将房产交易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强调建立健全重大房产交易集体审议制度、房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应急机制等问题,对纳税人销售大宗不动产、纳税人提出的最低计税价格争议、政策适用争议等情形,采取集体审议决定,化解政策执法风险。(财税)

  自本政策解答公布以来,近段时间的不动产疑难、争议件明显减少,有效提高了办税效率,助推了房产交易“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化。(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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