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接合同伪造证据妨碍诉讼 法院开出“万元罚单”
苍南新闻网3月5日消息:“原告,你提供《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此份合同作为证据,但该合同骑缝加盖的印章无法形成完整的印纹,是否为伪造?”原告缪某在经办法官的严厉询问并得知伪造证据的严重后果后,不得不道出实情。
缪某为诉被告温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原告,为证明自己和其他企业存在“挂靠关系”,向龙港法庭提交证据材料《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一份。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份《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上骑缝加盖的印章不能形成完整的印纹,存在拼接的嫌疑,遂通知缪某到庭接受询问,并告知其伪造证据相应法律后果。
在证据和法律规定面前,缪某承认为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有利情况,因而伪造该份《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事实。鉴于原告能主动陈述其伪造证据的行为,认识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理,经研究决定予以罚款10000元。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缪某表示充分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诚信诉讼,并主动缴清了罚款。诉讼参与人虚假诉讼,不仅影响案件审理效率,更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龙港法庭将继续坚持诚信诉讼的原则,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打击。(通讯员 殷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