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于9月18日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试鸣范围。灵溪镇及龙港、钱库、金乡、宜山、桥墩等人防重点镇的城区。
四、试鸣组织工作由县人防办负责。
五、县供电局要确保警报试鸣期间固定人防警报点的正常供电。
六、请县广播电视台、苍南新闻网等单位在警报试鸣前三天对县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进行连续发布。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