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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在苍南落地生根——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倪志超谈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8月14日消息: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六个浙江’建设具有丰富内涵,其中‘清廉浙江’建设,既是‘六个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五个浙江建设的重要保障。建设‘清廉浙江’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逐步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过程,需要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需要落实各方责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倪志超在在谈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时如是说。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来讲,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特别是要在“清廉浙江”中作出实践和探索,作为全县来讲,就要针对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实际和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现状,有重点地部署、实施工作,努力为清廉浙江建设提供参考。

  谈及具体举措,倪志超告诉记者,“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建设‘清廉浙江’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要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严肃打击干部中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乱象,打通“中梗阻”,治理“散慢奢”,确保“最多跑一次”“大拆大整”“五水共治”“苍商回归”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同时,旗帜鲜明提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还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清廉浙江’建设的护航员。”倪志超说,一方面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变成“违法”,充分发挥“四种形态”的干部保护作用;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查处,巩固“不敢腐”的铁纪震慑。

  同时抓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与作风巡察。继续探索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内部运行机制、执纪执法协调机制、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以及与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等,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大巡察工作格局,总结提升作风巡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县直机关、农村基层、重点项目巡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3+X”巡察模式;提高巡察精准度,加强对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发现并查纠一批违规违纪行为,以巡察“利剑”破解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到让群众更满意、组织更放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倪志超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打铁人”,更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要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担当,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苍南现在既面临着重大战略机遇,也充满严峻挑战。倪志超表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营造令行禁止的政治氛围、敢于探索的改革氛围、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比学赶超的实干氛围加码助力,让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制度轨道上,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责,推进清廉浙江的决策部署在苍南落地生根。(记者 唐文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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